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流程 > 正文

聘请家政服务员须知

2015/10/8 15:26:4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业务流程

    1.要尊重服务员的人格和劳动,平等待人;要耐心指导服务员工作;要保证服务员不与异性成年人同住一室或住在其它人可以随便出入的地方。要为服务员提供与用户家人基本一样的伙食(病、老、孕的食品除外)。   
    2.要保证服务员的正常休息时间。如不能保证,用户应付给合理的加班费用,不得随意增加规定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克扣服务员的工资。 
    3.双方应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公司根据情节予以经济处罚。   
    4.合同要每月审定一次,在合同来解除之前,服务员的人身安全由用户负责。如服务员擅自或经用户允许外出,发生丢失和其它意外情况,用户应立即采取措施,做出妥善处理,并通知公司。凡遇服务员要求探亲、回家或私下调换用户和与亲友交接等情况时,用户必须带服务员来我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不得私自放行,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用户承担。用户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服务中心,经公司同意后,将服务员送回,方可终止合同。   
    5.用户要及时反馈服务员工作情况,积极为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服务结束后,要在用户意见表上签上意见,交到公司备案,配合我们做好工作。